生產(chan) 開始前應進行檢查,確保設備和工作場所沒有上批的產(chan) 品、文件或與(yu) 本批產(chan) 品生產(chan) 無關(guan) 的物料,設備處於(yu) 已清潔及待用狀態。檢查結果應有記錄。
生產(chan) 操作前,還應核對物料或中間產(chan) 品的名稱、代碼、批號和標識,確保生產(chan) 所用物料或中間產(chan) 品正確且符合要求。
應進行中間控製和必要的環境監測,並予以記錄。
每批藥品的每一生產(chan) 階段完成後必須由生產(chan) 操作人員清場,並填寫(xie) 清場記錄。清場記錄內(nei) 容包括:操作間編號、產(chan) 品名稱、批號、生產(chan) 工序、清場日期、檢查項目及結果、清場負責人及複核人簽名。清場記錄應納入批生產(chan) 記錄。
我公司可提供新型的溶劑回收設備:包括酒精回收塔、溶劑回收塔、單效酒精回收塔、酒精精餾塔、多功能酒精回收塔、新型型項目“雙效節能型酒精回收塔”,丙酮回收塔、丙酮精餾塔等“溶劑回收設備”,溶劑回收設備的選型及介紹可登陸我公司進行查詢或谘詢,可按需定製、工藝設計、設備加工、質量認證、安裝調試、交付使用等服務。